二、香港荣华公司基本情况
香港荣华公司于1980年4月15日香港成立;1994年12月10日,由荣华饼家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石碣万通实业有限公司在东莞投资成立了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
第533357号“荣华及图”商标于1990年11月10日核准之后,香港荣华公司在糖果、糕点等商品上申请“榮華”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与第533357号“荣华及图”商标构成相同商品上的相同商标为由驳回。
2001年5月7日,经商标局核准,香港荣华公司注册了花好月圆系列商标:第1567181号图形商标、第1567182号图形商标(指定颜色)第1567183号图形商标(指定颜色)第1567184号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 30类的面包,糕点、饼干(曲奇),月饼,饼干,蛋卷,杏仁饼(糕点)。
三、该案一、二审的审理情况
2007年9月6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东中法民三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判决:一、今明公司、世博分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第1567181号第1567182号第1567183号第156718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今明公司、世博分公司立即停止对“荣华”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三、限今明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香港荣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四、驳回香港荣华公司和东莞荣华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苏国荣等提起上诉。
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否定了一审法院关于“荣华”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而是将“荣华月饼”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并在此基础上,变更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东中法民三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中山市今明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好又多(天利)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世博分公司立即停止对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权行为。